空房子和破房子:毕竟,有什么利害关系?

空房子和破房子:毕竟,有什么利害关系?

 增加该国 出租房屋的供应是政府提出的“更多住房”方案所 包括的目标之一。为此,安东尼奥-科斯塔(António Costa)的行政部门希望强制 出租亲爱的房屋-实际上,这些房产的所有者可能不得不被迫将房屋 出租给国家,然后国家将以可承受 的收入价格转租。法律中有几个例外,但这个主题继续引起很大的争议。毕竟,有什么利害关系?

政府的提议怎么说?

强制出租专用房屋

在 “更多住房” 文件中,在3月10日之前的公众咨询 中 ,政府说,“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原因,通过公共实体的租赁,动员回返者,向房东分别支付租金”。

强制租赁不适用于哪些房屋?

该措施不适用于:

  • 度假屋;
  • 移民或因健康原因和职业或形成原因而流离失所的人的住所;
  • 业主以社会服装作为家庭或作为正式护理者提供永久护理的房屋。
 

这怎么行?

正如政府所解释的那样,强制租赁是“法律中已有的一个术语”,“预先假定存在使用财产的先前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所有者的义务本身就是对财产权的限制。自2014年以来,该义务已载入法律(5月30日第31/2014号法律第14(2)(a)条)”。

在制定的提案中,第一步是,如果确定某一 特定房屋是欺骗 性的(并且不适合上述例外情况),“并且每当对具有这些特征的财产有需求时,首先建议 业主可以自由签订租约。 与IHRU的财产,自由确定此类合同的条件。

业主将有使用物业的最后期限

正如该提案所解释的那样,如果业主不想租给国家, 则将给出一个正式的截止日期来使用该物业——该期限尚未确定。只有当这一期限结束时,国家 才能强制出租财产 ,同时考虑到具体确定的公共利益——“要么由于未能遵守其所有者使用财产的义务, 根据住房的社会功能和使用义务,《住房基础法》第4条和第5条也规定了这些原则”。

毕竟,什么是交易房?而且是空的?

 根据《住房基础法 》(第83/2019号法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业主 的原因,没有有效使用住房的不合理和持续的住房被视为自愿住房。 

第二居所 、移民住房和流离失所者出于职业或健康原因的住房”不被视为奉献者,并且是有效不使用住房的正当理由, 特别是,“在为其规定的期限内表演正式授权或传达的作品,或阻止此类使用的未决法律诉讼”。

还记得,5月21日第67/2019号法令中  出现了对变形财产的分类-该法令使此类建筑物 IMI恶化- 并说 城市建筑物或一年无人居住 的自治部分被归类为返回: 

  • 鉴于没有与电信和水、煤气和电力供应公司签订有效的合同;
  • 如果没有水、煤气、电和电信消费发票;
  • 鉴于累积存在低水电消耗,考虑到这样的消耗,其相对发票每年不超过水消耗量超过7立方米,电力消耗量超过35千瓦时;
  • 此外,法律规定,存在高于规定的消费,“不排除财产被归类为退化的可能性,即通过检查”。
 

城市建筑或自治部分 不被视为退化:

  • 用于海滩、乡村、温泉和任何其他地方的短期住房,用于临时出租或自用;
  • 在进行修复工程期间,只要得到市政当局的认证;
  • 施工完成或使用许可证发放不到一年;
  • d) 由自然人或法人根据11月12日第287/2003号法令批准的 《市政税法》关于繁重的房地产转让的第7条的相同条件获得转售,以及由实体根据同一法典第8条所述条件获得的, 但无论如何,他们受益于或受益于对繁重的房地产转让免征市政税,并且自收购之日起三年内;
  • 即11月29日第323/95号法令第3 条所界定的葡萄牙移民在本国境内的居住地,在没有其他迹象的情况下,考虑其税务居住地;
  • 即在葡萄牙国家领土上的住所,在国外履行公共性质的职能或委员会,为葡萄牙国家、国际组织或公认的公共利益服务, 以及他们各自的授权同伴;
  • 融入旅游胜地或注册为当地住宿机构;
  • 第2条第(2)款(c)项规定的消费不因使用财产的客观障碍而受到影响,特别是由于对其拥有的法律纠纷,由于对《民法典》第1072(2)条规定的任何理由的 核实或出于培训的原因作为非正式护理人员提供永久护理或留在社交设备中,前提是经过适当证明。

“空房子是奉献的房子,”部长说。

因此,奉献者 房屋和空 房子的定义提出了几个问题,但住房部长玛丽娜·贡萨尔维斯(Marina Gonçalves)在接受SIC新闻采访时澄清说,“空房子就是奉献者之家”,  即使它状况良好。因此,如果在里斯本市中心关闭了一两年,则被认为是一座破旧的房子吗?部长向我保证她会这样做。

“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欺骗,它是一个程序,可以识别为欺骗。这一程序已经存在于法律中。正是相机进行了这种识别。  这是一座必须为创建它的用途服务的房屋“,负责人强调,但 要确保 ”国家不会进入人民的房屋,并将征收”。

阿伦达门托是强制性的还是不违宪的?

 “更多住房”计划已成为房地产行业的“炸弹”,从那时起  ,人们对这些措施的反应 - 来自各方。 强制租约 是争议的核心,甚至对其合宪性提出了怀疑。

在向该国提交新的住房立法方案数小时后,总理安东尼奥·科斯塔(António Costa)在接受《8 TVI杂志》采访时表示,“拥有空房子是不合法的”,拒绝该规则中存在任何违宪性,   并指出“强制作品在法律上已经存在多年,从未被视为违宪。

接受RTP计划的采访 时,住房部长 “Tudo é Economia” 来加强安东尼奥·科斯塔的话。负责人保证强制出租房屋是 合宪的,并 表示业主有责任使用房屋。州长强调,这是 “当有人有义务使用该物业时不想租用该物业时 的一种工具”,但是,他回顾说, 业主可以 “简单地解释它没有被使用,因为它正在等待使用许可证他们不是。部长强调,“业主有正当理由说他会出售或出租”。

另一方面,ECO Advocatus 联系的几位 法学家 认为,对私人房地产 国家的“行政占有”是“对财产权的限制” 和“明显违宪”。 例如,对于该出版物听到的宪政主义者豪尔赫·巴塞拉尔·古维亚(Jorge Bacelar Gouveia)来说,“强制租赁侵犯了财产的基本核心,因为它削减了处置和管理财产的可能性”,这是一项 “完全任意和不成比例” 的措施。教授兼宪政主义者保罗·奥特罗(Paulo Otero)也持相同观点。 “只有在考虑到私有财产的社会功能的情况下,国家才能鼓励将房屋置于住房市场的义务,例如通过财政措施。但是,它不能成为胁迫或强制租赁的对象。宪法只在生产资料被遗弃时才承认这一点“,他解释说。 

塞尔吉奥·索萨·平托(Sérgio Sousa Pinto)加入了那些不同意政府提案的人,该提案旨在强制租用交易房屋。 CNN评论员和社会党代表同意这项措施有可能违宪。

欧洲房屋的行政所有权

房屋的行政所有权在丹麦或荷兰等几个欧洲国家已成为现实。存在这种性质的措施,并且允许这种做法,正如报纸Público所解释 的那样:

  • 在 丹麦,当房屋空置超过六个月时,该房屋所在的市政当局有权强迫业主将该房产放在租赁市场上;
  • 在 荷兰,每当住宅物业空置时,房主都必须向市政当局报告,规则和截止日期因城市而异。在阿姆斯特丹,法律不允许房屋空置超过两个月;
  • 在英国 , 地方当局可以拥有空置至少六个月的房屋的所有权。

 

来源: https: //www.idealista.pt/news/imobiliario/habitacao/2023/02/23/56838-casas-vazias-e-casas-devolutas-final-o-que-esta-em-ca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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